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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溫試驗箱試驗結束后樣品的恢復 |
高低溫試驗箱用于確定產品以及材料在溫度循環變化,產品表面產生低溫環境條件下貯存和使用的適應性。設備將具有室溫的試驗樣品放入溫度為相關規范規定的符合嚴酷等級的試驗箱內。試樣樣品達到溫度穩定后,在該條件下暴露規定的持續時間。本試驗箱采用強迫空氣循環。
高低溫試驗箱如何進行恢復?
1、試驗樣品應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直到解凍。
2、為了除去水滴,可用手抖動試驗樣品,或用室溫的空氣進行短時吹風。
3、試驗樣品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時,恢復時間要足以使其達到溫度穩定,最少為Ih,當幾個樣品同時進行試驗,而1h的恢復時間又足夠時,則最長恢復時間為2h,所有測量必須在這一時間終了前進行完畢。
4、若相關規范有要求,要在恢復期間對試驗樣品通電或加負載,并連續地測量其性能。
5、當標準大氣條件對試驗樣品不適宜時,相關規范可規定其他恢復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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