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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設備環境試驗對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的要求 |
電子設備環境試驗對高低溫濕熱交變試驗箱的要求 GJB 4.6-1983《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 交變濕熱試驗》標準規定了艦船電子設備的交變濕熱試驗,它是制訂艦船電子設備總技術條件或產品標準等技術文件相應部分的基礎和選用依據。
一、溫度的校準項目有:溫度偏差、溫度均勻度、溫度波動度、溫度變化速率(適用于有溫度變化速率要求的試驗設備)。 二、濕度的校準項目有:濕度偏差、濕度均勻度、濕度波動度、濕度變化速率(適用于有濕度變化速率要求的試驗設備)。 三、交變的校準項目主要是交變能力,設備有高低溫交變試驗箱、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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